2008年2月2日 星期六

最賺錢女藝人年收入7200萬美元

根據「富比世」雜誌最新公布的資料,從2006年6月到2007年6月之間,流行天后瑪丹娜在「樂壇最會賺錢女藝人排行榜」裏高居第一名,個人收入高達7200萬美元。「樂壇最會賺錢女藝人排行榜」共有二十人上榜,評選指標包括演唱會營利、各種個人品牌的產品銷售、唱片銷售、廣告代言收入等。

在這份排行榜當中,四十九歲的瑪丹娜拿下第一名,再度顯示這位女星在流行樂壇叱吒風雲二十年的實力。「富比世」雜誌統計,在2006年6月到2007年6月的一年之內,瑪丹娜的「Confessions」世界巡迴演唱會,總收入累計高達2億6000萬美元,另外她的收入來源還包括唱片銷售、與H&M合作的個人服飾品牌,以及讓國家廣播公司(NBC)轉播她在英國的演唱會等。話題不斷的女星布蘭妮也擠上這份排行榜,以800萬美元的個人收入名列十四。她的收入來源主要是音樂版權以及與伊莉莎白雅頓合作推出的個人香水產品。

排在第二的是資深女星芭芭拉史翠珊,她在同時間的個人收入是6000萬美元,其中大部份收入來自北美與歐洲舉行的個人演唱會。加拿大天后席琳狄翁排名第三,這段期間個人收入為4500萬美元,主要來自她在拉斯維加斯的長期駐唱。席琳狄翁與凱薩大飯店簽約長達五年的駐唱,已經在去年十二月劃下句點,圓滿結束。動感女歌手夏奇拉名列第四,個人收入為3800萬美元,碧昂絲以2700萬美元收入排名第五。第六名到第十名依次為關恩史蒂芬妮(個人收入2600萬美元)、克莉絲汀(個人收入2000萬美元)、費絲希爾(個人收入1900萬美元)、狄克西女子三人組(收入1800萬美元)以及瑪麗亞凱莉(個人收入13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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